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、幼儿园教职员工共计70名。
一、招聘原则:公开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条件:
点击下载>>>>招聘岗位及条件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。报名时间为3天:7月27日—7月29日(上午8:30-11:30,下午3:00-5:30),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,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岗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或工作证明材料,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。经资格审查合格后,予以报名。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考试费 45元。报名地点:鸠江区人力资源市场(市内可乘17路、游1路公交车到鸠江区法院站下沿祥盛路向北走200米)。
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:3(特殊情况,经用人单位申请,区教育局、区人社局核准,可放宽开考比例),比例不足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将提前通知报名者,报考者可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改报其它相应职位,逾期视同自动弃权。
(二)考试
教师、保育岗位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,食堂后勤岗位直接采取实际操作考核。
⑴笔试:笔试成绩满分120分,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1:3的比例进入面试。
⑵面试:面试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: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。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÷1.2×50%+面试成绩×50%。
(三)体检和考核
根据考试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1: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。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,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。
体检和考核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;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。
(四)公示和聘用
对拟聘用人选,公示3天,公布监督举报电话,接受监督。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为2个月。